发布地震预报的规定
地震预报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,情况紧急时,可由市、县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警报,并同时向上级报告,北京地区的地震预报则由中国地震局负责提出,经国务院批准后,再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。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