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;拟订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; 负责地震应急与地震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;负责震情趋势分析研究、地震趋势会商,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; 负责地震灾情速报、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区划工作;负责工程爆破备案工作;负责地震台网建设和技术改造; 负责地震宏观观测、群测群防工作;负责地震科研管理工作;指导市、区地震部门和地震测报站(点)地震监测预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