震害防御处

    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;编制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计划;拟订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和技术规范; 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;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书库地震、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;参与制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;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,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应急检查工作;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,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;审核生命线工程、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及其它建设 工程的抗震设防并监督检查,拟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,组织对已建成建筑物、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;组织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 究与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,开展地震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;负责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;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指导市、区防震减灾工作。